台灣社區工作與社區研究學刊 倫理聲明

本刊將根據學術倫理原則處理不當倫理行為,以提升並期盼所有論文作者能符合高水準之出版倫理。

一、出版與授權

作者應確保所有提交之論文均為原創而非抄襲,且未曾在過去作者的著作中發表。此外,作者有責任確保所有內容和資料應具出版許可。

二、作者的責任

《台灣社區工作與社區研究學刊》為雙向匿名審查之期刊。投稿人有義務確保提交論文之資料為真,並將所有文章貢獻者列為作者。作者有責任針對參與研究者予以匿名保障,其不會因為未經個人同意的資料散佈而受到傷害。任何已出版之論文,作者有責任針對錯誤予以撤銷或更正。最後,作者應簽署符合上述行為標準之法律聲明文件,以對未來可能提起之民刑事指控等違法行為負起法律責任。

三、同儕審查與審稿人之責任

在審查過程中,作者與審稿人均保持匿名。本刊的編輯人員與至少兩名審稿人將依據其在特定專業領域中的專長進行審查。審稿人將針對論文內容進行專業判斷,並作出:推薦刊登、修改後刊登、修改後再審,以及不建議刊登之建議。編輯委員會將針對每篇文章的刊登與否作出最後判斷。本刊除了對於作者提交之稿件進行公正和中立的審查外,並謹守審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四、編委會及編輯之責任

本刊編輯委員會有權接受/拒絕投稿、在發現錯誤時要求作者更正或撤回稿件、保障審稿人的匿名性,並確保和被接受/拒絕的文章間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編輯委員會委員應在與被審查之文章有利益衝突時主動告知主編。主編負責鄰選審稿人,並對論文的接受與否作出最終決定(編委會成員投稿時,亦適用該程序)。

五、出版倫理

編輯委員會成員對出版倫理負有監督和維護之責任。出版倫理包括了禁止剽竊和資料偽造、必要時發佈更正、澄清、撤銷,與道歉,以及嚴格排除商業需要,以避免損害知識和道德標準。